烟台南山学院教职工仪容仪表行为规范
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,树立教职工良好职业形象,根据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仪容仪表行为规范。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适度得体,精神饱满向上。
(二)敬人自律,符合职业特点。
(三)践行规范,维护行业形象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发型:自然大方,整洁干净
男教师头发不宜过耳,不留长发或剃光头。女教师发型以美观大方为宜,不染艳丽彩发,不留奇异发型。
(二)妆容:淡雅清爽,洁净自然
男教师要经常修面剃须,不蓄有特色胡须,不留长指甲。女教师妆容以淡雅、自然为宜,不化浓妆,不涂抹颜色艳丽的指甲油,不过分装饰指甲。
(三)着装:简洁端庄,美观得体
教师在学校工作期间的穿戴整齐、美观,不穿奇装异服。男教师不穿拖鞋、背心、短裤。女教师不穿超短裙、吊带裙、露背装、露脐装等过于暴露及过于紧身的服装。
(四)饰品:简单典雅,朴素含蓄
女教师佩戴饰品宜简单、大方。不要过多过繁、稀奇古怪。男教师不佩戴耳饰,其他饰品以简单低调为主。
(五)仪态:举止端庄,从容自信
举止行为要规范美观,得体适度,充满自信。站立时要挺胸抬头,不卑不亢。坐下时要举止优雅,不偏不倚。
(六)办公:遵守秩序,注意卫生
在办公区域内言谈举止要有分寸,不大声喧哗,保持办公环境安静。工作期间不空岗、串岗。校园内禁止吸烟。不损坏公共财物,不浪费水、电及办公用品。
(七)上课:规范课堂,尊重学生
课前准备要充分,课堂上手机保持静音,不接打电话。尊重爱护学生,用普通话教学,书写正确规范,使用文明用语,不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。
(八)集会:遵守规定,严肃认真
参加重要会议或活动时,按要求着装。必要时佩戴党徽或校徽,精神饱满,规范有序,遵守会议纪律。
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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