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现将山东省教育厅、山东省文明办《关于推荐家庭教育宣讲专家和志愿者的通知》(鲁教基函〔2020〕3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选拔、推荐合适人选,并于10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人力资源部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关于推荐家庭教育宣讲专家和志愿者的通知
人力资源部
2020年10月13日
上一条: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公布2020年度“山东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”“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结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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