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的意见》(南院字[2017]22号)精神,现就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期限
2021年1月20日—6月30日
二、面向对象
能够长期在校安心工作,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。
三、具体实施
(一)培养计划制定
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需要,结合教师队伍实际情况,制定2021年春季学期教师实践锻炼计划。
(二)人员确定
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比例要求,结合申请教师个人情况,在不耽误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,选派优秀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(见附件1)。
(三)企业确定
1.实践企业选择以南山控股集团下属各企业为主,且为与学校签订长期校企合作协议单位,校企合作处负责联络与审核。
2.教师实践锻炼本着专业与岗位尽量对口原则。
(四)任务目标明确
教师须按照学校政策要求,结合自身教科研情况,明确任务目标。
四、材料提交
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申请表及信息一览表(见附件2)。上述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请于1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毕津铭老师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wangying7@nanshan.com.cn
附件:1.2021年春季学期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选派指标数
2.2021年春季学期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
烟台南山学院
2021年1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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