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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(7月)选派中青年教师 到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 时间:2022-06-20   点击数:

关于做好2022年(7月)选派中青年教师

到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:

根据《关于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的意见》(南院字[2017]22号)精神,为加快培养中青年教师,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能力。现将2022年(7月)选派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期限

2022年7月1日—12月31日

二、基本条件

1.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优良的师德师风,遵守校规校纪,爱岗敬业;

2.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适应实践锻炼岗位工作要求;

3.实践锻炼岗位与本人所从教的学科、专业或岗位紧密相关

4.上一年考核等级为B及以上。

三、具体实施

(一)有关安排及要求

各学院根据学校重点考核指标和教学科研需要,结合教师队伍实际情况,制定具体实践锻炼计划。

青年教师到企业后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,深入基层,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、技术设计及研发过程。如条件许可,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技术工作。在企业工作期间,要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,加强沟通、建立合作关系、完成科研目标、服务企业,真正发挥挂职锻炼的作用。

(二)人员确定

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比例要求,结合申请教师个人情况,在不耽误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,选派有科研能力的优秀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(见附件1)。

机关直属部门及二级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利用寒暑假实践锻炼(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)。

(三)企业确定

1.实践锻炼接收企业须为南山控股下属各企业,校企合作处负责审核。

2.教师实践锻炼须与现从事的工作或专业相符合,人力资源部与校企合作处负责审核。

(四)任务目标明确

教师须按照学校政策要求,结合自身教科研情况,明确任务目标,教务处、科研处、人力资源部、校企合作处负责审核,任务目标完成视为本次实践锻炼合格。

四、材料提交

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申请表及信息一览表(见附件2)。上述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请于6月24日前报人力资源部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shamanman@nanshan.com.cn


附件:1.2022年(7月)选派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选派指标数

2.2022年(7月)选派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报人员信息一览表

3.烟台南山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